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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生时间在2021年4月晚,被告王开武与原告王依春在小区广场发生啤酒伤人事情,是原告先用啤酒瓶酒瓶砸了被告王开武,后被告捡酒瓶子也砸了原告王依春的脸,双方经鉴定都造成了轻微伤,当时原告已按照纠纷处理赔偿300元,现原告向法院再告后续医药费,那被告胜诉的概率有多大,要请律师吗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 行政纠纷 2023-08-27 14:57:39
用户:157*****318
律师回复(2)
  • 梁智斌律师

    月帮助78人

    回复于2023-08-27 15:38:06

    互殴无防卫,根据证据确定赔偿责任。还有不明白的,及时电话咨询我,点我头像一对一给您解答。我是北京律师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446人

    回复于2023-08-27 15:40:39

    当时是否签订赔偿协议?另外需要看对方提出主张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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