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药费核定 10931.22元
2、住院伙食补助费按100元/天,计算22天,共2200元/
3、营养费按 30元/天,计算135天,共4050元。
4、后续6000元
5、护理费按 140 元/天,计算 120天,共16800元。
6、伤残赔偿金按 41086 元/年,计算 20年,系数 10%,共82172元。
合计:122153.22元(其中医药费项下 1-4项共23181.22元,死亡伤残项下5-6项98972元)
标的主要责任承担:
18000元+(23181.22元-18000元)*70%+98972元=120598.85元。其中我司已垫付15000元。
(请帮忙如何提高赔偿)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交通事故
2023-09-10 09:3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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