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号在高铁上,对方请求与我方换座位,我方同意后在放书包的时候不小心水杯从中掉落将她的脑袋砸伤,经医院检查,ct检查后并无大碍,只是皮外伤,磕破了皮,做了粘合手术。并在列车上提前垫付了2000块医药费,并签了调解协议,后续此人还想要索取更多赔偿,我方拒绝,她气急败坏的要找律师起诉我们。请问这种情况是属于他们占理还是我们占理,如果真的起诉能索赔多少呢? 主要是她先找我们换的座位,然后我们在新座位放水杯的时候才砸到她的
河南省-郑州市
医疗纠纷
2023-09-10 14:2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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