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我有情况想问一下:前不久我开车和一辆电瓶车发车碰撞,对方受伤住院,我方车辆受损,交警判定双方同等责任,最终通过打官司,我方保险公司共赔付对方6万余元,但是,我自己的修车费用共计3375元,对方需承担40%的责任,也就是要承担1350元,我当时修完车取车时把对方要承担的那一部分垫付了,现在案子也结了,我为对方垫付的这1350元,对方拒绝偿还,因为我修车费用和本案无关,所以法院在审理时,不予处理。我现在准备起诉对方,要回这1350元的修车费,不知道胜诉的可能性大不?
浙江省-温州市
交通事故
2023-09-11 19: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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