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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好,事情是这样的,在老家开了一家买菜档口,今天市场监督局的人过来检查蔬菜,发现自家的姜,“铅”超标了,这些姜都是跟生产厂家拿货的,现在市场监督局要求我罚款50000元,请问律师,这个处罚是正确的吗,如果我是售卖方要负责任,那生产厂家是否为主要责任,罚款是不是可以让生产厂家为主要罚款对象。

广东省-广州市 其他 2023-09-13 21:51:51
用户:155*****927
律师回复(1)
  • 谢福金律师

    月帮助245人

    回复于2023-09-13 22:12:31

    可以要求生产厂家承担损失。如果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点击头.像选择电.话咨询,可以更直接、更方便、更全面解决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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