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已经近20年,03年11月进公司,一直到2011年7月才给交社保。我现在主张公司给补缴前几年的社保。公司以历史遗留问题(在03-11年之间公司变更过公司名称和法人代表),不给缴。我一月前也到我们人社局稽查科去说,可是稽查科只是给我们公司打过电话,一直也没动静,现在怎么办?现在公司效益也不好,我想跟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同意,但是经济补偿只给N乘以百分之六十给。打折给。我现在怎么办。请帮忙你拿个主意!谢谢
山东省-临沂市
侵权维权
2023-09-17 10:3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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