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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女方2013年8月结婚,育有一子一女,儿子2014年出生,女儿2016年出生,我是湖南益阳人,女方西安人,在西安登记结婚,在西安有一套房子,在岳阳有一套铺面,房子铺子均还在还贷款,如果我起诉离婚,会怎么判?目前我的想法是不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房子车子铺面也都不要,唯一的要求是不出抚养费,有可能成功吗?如果协议离婚不成功,起诉的地点应该在湖南起诉还是在西安起诉?

湖南省-益阳市 婚姻家庭 2023-09-24 11:08:02
用户:131*****631
律师回复(3)
  • 缪春艳律师

    月帮助72人

    回复于2023-09-24 11:17:51

    起诉的地点主要看女方现居地你有没有证据证明居住满一年以上,如果没有那在西安起诉

    用户追问2023-09-24 11:20:53
    那我提的条件女方不接受,无法协议离婚,现在是我不想要抚养权,房子车子,铺子我都不要,女方非要我在什么都不要的前提下一个月付4166元的抚养费。可是我负债一百多万,根本没有能力负担的起。这种情况,我如果起诉,有胜算吗?或者什么都一人一半有胜算吗?
    律师回复2023-09-24 11:31:26
    如果你不要抚养权,房产车子都不要,胜诉几率也比较大
    展开全部2条回复
  • 王孟辉律师

    月帮助2人

    回复于2023-09-24 11:21:47

    你好,如果财产是婚内的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一人一半。如果不出抚养费可以在财产上面少分这种是可以的。起诉离婚一般去被告所在地。

    用户追问2023-09-24 11:24:22
    所有财产都是婚后财产,我房子车子孩子铺子都不要,什么都给她,不出抚养费,这种胜诉的可能性大吗?
    律师回复2023-09-24 11:27:04
    如果是走判决的话很难,抚养费是你的义务,而财产分割是你和你对象的纠纷,两者法院不会在判决中这样处理,但是调解的话,这样处理掉的可能性比较大。
    展开全部2条回复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78人

    回复于2023-09-24 11:23:54

    你好!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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