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日,老张夫妻出资购买房屋一套, 直接登记在儿子张三名下。
2020年12月1日,老张夫妻病重,让张三书写遗嘱:待父母百年后该房屋由张三维承。老张夫妻和张三签字,女儿张泽天也作为见证人在遗嘱 上签字。
2021年9月1日,张三将房屋出卖并交付给李四,签订了买卖合同但没有办理登记。2021年9月12日,李四将该房屋出租给王五。
2021年9月15日,张三又将该房屋出卖并过户给赵六。
2021年10月15日,该房屋窗台上的烟灰缸被吹落,砸伤路人崔某。
2021年11月15日,该房屋因王五吸烟而毁损。
问题
1.张三书写的遗嘱有效吗?
2.张三、李四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合同纠纷
2023-09-26 18:28:12
用户:182*****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