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起诉要求补缴2015至今的所有物业费,但是房子房产证上房子到手日期是2021年。
并且物业极不负责任,我们家住在较低楼层,于今年七月,整栋楼的大水管堵住,水漫的家里到处都是,从早上七点多联系物业找人来修水管,答应修好后就补缴物业费但是物业到十一点多才带人过来,来了之后还一直出言不逊(这里没有录音为证)不仅没有修好水管,还出口就是要锯掉水管,并说锯掉水管之后不管家里水漫成什么样都与他无关,他只负责据水管。
请问这种情况下,我方有无胜算?如果败诉是要执行2015至今的物业费吗?
江苏省-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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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6 14:4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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