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你好,这里是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与上海市长宁公证处“顾威龙等人诈骗案平台借款清收小组”。根据本院(2022)沪01刑初35号《刑事判决书》及(2022)沪01刑初35号《刑事裁定书》,为挽回被害人损失,本院对你在相关借款平台尚未归还的欠款本金依法予以追缴。为避免你的个人征信受到不利影响,请你在10月31日前还款至本院如下账户: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6228400037114364069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古北新区支行。请务必在汇款备注中注明还款人姓名及联系电话。本院委托的清收小组也会通过021-31011778来电,请注意接听来电。

安徽省-亳州市 经济金融 2023-10-09 15:30:38
用户:183*****178
律师回复(4)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61人

    回复于2023-10-09 15:31:27

    你好!这是催收短信,以法院送达材料为准。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1744人

    回复于2023-10-09 15:33:27

    这是诈骗,不要相信,有问题可和我联系。

  • 刘建伟律师

    月帮助906人

    回复于2023-10-09 15:35:47

    建议与法官核实后在转款

  • 丁万昌律师

    月帮助153人

    回复于2023-10-09 15:50:50

    你好,你有借过网贷吗?可能是诈骗。点击头像电话详细咨询解答给你提供解决办法

相关咨询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83*****178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