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大概五月的时候 通过网上认识一名男性,然后聊的不错在一起了一个月,我发现他会有一些异常行为,比如每天会疯狂打我几十个电话,会发上百条信息给我 后来因为一些矛盾我快速提分手了,但是因为谈期间他有买过一些东西 和发过几百给我 所以分手后 他坚持必须和好 或者给他5000 我认为不合理 也不会给 所以他骚扰我三个月 用抖音平台发我照片 私信我的朋友 电话 微信各种骚扰和威胁 说我如果不和好就找我父母 来我学校找我 或者说在网上曝光我 更甚者 会到处诋毁我 辱骂我 这种情况下 报警有用吗?报警 钱财方面还会涉及吗?这算不算侵犯我肖像权。
贵州省-贵阳市
侵权维权
2023-10-13 08:4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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