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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和女朋友同居1年多,没发生过关系,办过酒席但没领证,因为感情原因几个月双方没有说过一句话,现在我提出分手,女方家庭要我赔偿女方精神损失费,名誉费,请问他们起诉的话会成功吗

江苏省-苏州市 婚姻家庭 2023-10-16 09:03:30
用户:139*****402
律师回复(7)
  • 傅崇瑞律师

    月帮助12人

    回复于2023-10-16 09:05:58

    不可能,法律不会支持的。

  • 李璐璐律师

    月帮助27人

    回复于2023-10-16 09:10:55

    您好,获得支持的可能性不太大,可点击我头像电话或一对一咨询,为您提供详细法律服务方案。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900人

    回复于2023-10-16 09:10:57

    您好,不会成功的。。。

  • 陈凯旋律师

    月帮助8人

    回复于2023-10-16 09:16:53

    这个一般是不用赔偿的,不用担心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069人

    回复于2023-10-16 10:12:17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没有登记结婚的须返还彩礼。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 刘永龙律师

    月帮助21人

    回复于2023-10-16 10:32:54

    你好,这个没有法律依据。

  • 周文静律师

    月帮助5人

    回复于2023-10-16 21:24:51

    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司法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因此根据您的描述起诉成功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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