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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想请问一下: 父母有两处宅基地,东莞目前刚再次开放可办理宅基地证,女儿已婚,儿子刚成年未婚。父母想将一处宅基地只赠与女儿,与女婿无关,另一处宅基地则登记在父亲名下。东莞有一户一宅的原则,这种情况下要怎么处理? ①我们已知赠与合同可指明宅基地只赠与女儿一人,那赠与合同要何时签订?是要在办理宅基地证之前写明?还是先把宅基地登记在父亲名下后再赠与? ②如果是先登记在父亲名下后再赠与,能否在赠与给女儿后,父亲在另一处宅基地新建户口本,办理另一处的宅基地证?

广东省-东莞市 婚姻家庭 2023-10-19 09:31:43
用户:139*****005
律师回复(1)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411人

    回复于2023-10-19 14:57:28

    你好,所有权人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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