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月15号的时候,在石家庄找了一份工作,是电商里边的核单岗位,培训的时候就说过,紧急离职的话要扣1000块钱,正常离职的是在1号和15号的时候报备要离职,然后要在工作15天才能正式离职,在10月7好的时候和主管提了想离职,主管说她不管这事,要和总监说才行,10月11日和主管说提的离职,在12号的时候,实在是受不了压力,再次想总监提了离职,总监说现在离职要承受1000要的损失,能承受就可以去办离职。
2.实在干不下去了,我就在12日办了离职。
3.公司的1000元的制度符合劳动法吗?能不能追回1000元?
河北省-石家庄市
劳动争议
2023-10-21 11:3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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