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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前妻离婚近半年了,当地法院根据孩子意愿判随母亲生活,我每月需向前妻支付一千元抚养费。但前妻依然将孩子安置在我家生活,并且不支付任何孩子的学杂费生活费。这样情况下,我该怎么办?我可以向法院起诉她不作为吗?谢谢您,希望得到解答。

福建省-福州市 婚姻家庭 2023-10-23 16:43:57
用户:181*****976
律师回复(7)
  • 回复于2023-10-23 16:47:12

    你好,可以向前妻要求已经支付垫付的扶养费用。

  • 王凤祥律师

    月帮助9人

    回复于2023-10-23 16:48:07

    你可以起诉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然后要求女方支付抚养费

  • 谢福金律师

    月帮助211人

    回复于2023-10-23 16:49:06

    可以起诉变更孩子的抚养权。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如有其他疑问,可电话或一对一咨询我,以便更好维护您的权益。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67人

    回复于2023-10-23 17:01:43

    你好!可以诉请变更抚养权,要求支付抚养费。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466人

    回复于2023-10-23 17:25:46

    你好,可以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955人

    回复于2023-10-23 17:34:53

    您好,可以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要求对方支付孩子抚养费。

  • 吴妙翠律师

    月帮助5人

    回复于2023-10-23 20:32:02

    您好,如果与对方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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