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的事宜如下:
张三有兄妹各一人,老母亲一人,张三离婚多年无子女,张三因病去世,留有一处房产和存款几万元,张三生前自行手书遗嘱一份,写明将个人房产及存款交由母亲处置,按照民法典继承有关内容,张三的遗产全部应由其母亲继承。
第一个问题就是张三的兄弟姐妹是否有权继承张三遗产?
第二个问题是如果张三的兄妹起诉要求分其遗产法律是否有依据?
第三个问题是张三的房产应由其母亲继承,其母亲要处置房产需要怎么做?
山东省-潍坊市
婚姻家庭
2023-10-26 14:5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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