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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问题 1.事件发生于江苏宿迁宿城区埠子镇,时间约为本月发生2.农村农田通过村委会集体承包给公司建造养鸡场,共计71亩,已逾10年, 今年出租费用给到村委会后下发扣下部份资 金,原因是说71亩当中包含部分道路,小型沟渠(非河流),回馈此部分为集体设施,费用该给到村里 3.诉求为此种说法是否合理?农田建养鸡场是否违规 江苏省-宿迁市 用户:159*****876 其他 2023-10-27 12:13:06

江苏省-宿迁市 侵权维权 2023-10-27 12:18:01
用户:159*****876
律师回复(2)
  • 郭小锋律师

    月帮助675人

    回复于2023-10-27 13:10:03

    你自己的土地是多少亩,按照规定收到承保费用即可。是否属于集体道路,需要结合承包土地确权证,等来确定。另外,如果土地是基本农田,那么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畜牧法》的规定,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养殖场,也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养殖业

  • 冯正式律师

    月帮助46人

    回复于2023-10-27 13:15:49

    你好,扣下部分资金如果没有经过村委会同意不合理,承包已明确建养鸡用途如果没有违反行政法规的话是合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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