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初,在大学校园里找了份兼职,一共四天,刚开始招人时说的日薪一天150,一天9.5小时,后续又说让打卡,不说打卡是因为要按时薪发放。在兼职工各种催促之下,10月底,发了表格公示工资,表格里显示按时薪,一小时15元。按照这个薪资计算方式,一天也并不能拿到150元,而且第四天也是他们负责人发话,说因为没什么人没生意了,提前一个半小时打卡下班。并且说总工资500以上,要注册中国税务开发票。我想知道,他这前后说法不统一的薪资计算方式,是法律允许的吗?是否可以投诉他们?兼职五百多元钱,也需要交税吗?
河南省-新乡市
劳动争议
2023-10-28 00:4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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