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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乙方,我2006年与本村村民签让了土地转让合同,每年每亩800元到2030年,2017年国家征用土地补偿了我地上建筑面积,现在国家又补贴地下,每亩每年1260元,从2017年到2030年,当初签让土地合同有约定(在转让期间,如国家开发征用土地,有乙方按国家政策处理)我想问下这笔款我可能要回吗??

山东省-烟台市 合同纠纷 2023-11-01 16:19:31
用户:134*****308
律师回复(2)
  • 刘正东律师

    月帮助43人

    回复于2023-11-01 16:30:30

    你好,可以一对一咨询,把合同发我看一下

  • 王男律师

    月帮助2人

    回复于2023-11-01 16:31:11

    可以要回一部分,看补偿的地上物和土地使用权分别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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