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是13年6月协议离婚,我是男方,当时协议约定孩子抚养权归男方所有,女方每月按收入30%比例支付抚养费用,车和现金财产归女方名下,共有房产约定孩子18岁后登记房产证取代男方名字;自从离婚日起至今,男方10年未收到1分钱正式抚养费用,女方10年来按自己安排计划随意接送孩子男方考虑孩子因素从未干涉,想问下,此类情况下男方是否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请求法院支持对方补偿未付的抚养费用?是否还在磕诉讼有效期内?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并通过何种途径上诉?最后就想咨询下,男方胜诉的概率大吗?有类似何种不可控因素会导致败诉
上海市
婚姻家庭
2023-11-05 21: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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