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家里老人生病,出院后就去儿子儿媳妇的楼上住,后因嫌弃儿媳做饭问题回了农村老家,家中四个孩子,大女儿在外地,私自做主给两个老的在县城租个楼房住,期间没给老二老四说,只让老三找房,签合同了才通知给老二,并说费用她自己承担,每个月医药费和复查费四个孩子均摊。今年到了续租的时候了,老人直接打电话通知说让剩下三个孩子和他一人掏2000,剩下的让老大承担。一开始就是老大做主自费租房,并不商量,当然商量的话别人不同意就会灌上不孝顺罪名。但是房租的话是不是必须掏?难道不考虑每个家庭情况?有什么解决办法
河北省-衡水市
经济金融
2023-11-06 09: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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