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辆车卖给人家,然后合同签的交车日期为11月4号,对方付了3000定金车款为3.2万元,改写了违约金3万元,然后由于我的车辆驾驶不当高温了送去修理厂了,11.2日对方问我车子什么时候能过户,我说车子高温了,然后对方在11.2日要求退定金车子不要了,然后我定金没退给他,我认为合同时间还没到4号,他提出退定金是违约行为,想问这个属于对方违约还是我方违约,对方现在起诉我要求退还定金3千元并赔偿9千元违约赔偿。
江苏省-扬州市
合同纠纷
2023-11-09 14: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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