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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在乡镇十字路口 我骑三轮车与汽车相撞 汽车撞的我 我是从南向北 他是从东向西 这个是谁的责任呀 交警说我是主责

江苏省-苏州市 交通事故 2023-11-10 21:54:22
用户:178*****691
律师回复(1)
  • 回复于2023-11-10 21:59:46

    你好,对事故认定书不服,可申请复核。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因此,如果你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应积极在3日内通过行政途径提出复核申请,以免错过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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