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9年8月~2020年5月在A公司工作,A公司因为疫情原因,12-5月份的工资一直存在拖欠,共21000元,本人一直要求公司负责人支付工资,至今仍剩余8000元未结清,并且已经联系不上该负责人。A公司已于2021年7月注销,今年七月份本人联系到A公司的大股东(占股80%,非法人),A公司大股东与本人签下工资欠款的欠条。A公司大股东在欠条上签字、按手印,但因A公司已注销,无法加盖A公司公章,所以A公司大股东以她现名下公司(B公司,她为法人)为名义加盖了B公司的公章。现因未按时履行欠条中的条款,如果起诉拿回工资的话应该起诉谁呢,可不可以起诉B公司?
湖北省-武汉市
劳动争议
2023-11-11 18:5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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