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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律师:原告和被告户籍所在地都不在长沙市芙蓉区,但借钱时原告被告都在长沙市几年,请问可以在长沙市芙蓉区起诉被告吗

湖南省-长沙市 经济金融 2023-11-13 06:23:00
用户:132*****307
律师回复(4)
  • 邹维倩律师

    月帮助4人

    回复于2023-11-13 07:15:29

    如果原告在长沙居住满一年或有证据证明借款地在长沙,是可以的

  • 吕帅豪律师

    月帮助62人

    回复于2023-11-13 08:09:01

    你好,这个是不可以的,规定是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

  • 罗勇律师

    月帮助1人

    回复于2023-11-13 08:53:25

    居住地在该地区就可以立案

  • 回复于2023-11-14 22:15:22

    借款合同履行地在长沙市,则长沙市芙蓉区应当对案件有管辖权。但需要证明一方当事人的经常居住地在芙蓉区。具体操作请点击头像一对一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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