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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员利用职务之便偷取财物17000,公司原先要求店长垫付17000,本人不同意,现在处罚店长因管理不善3000元,还有自收银处罚2000,合计罚款5000,我想咨询这样的处罚合不合适

浙江省-舟山市 劳动争议 2023-11-15 11:16:19
用户:139*****677
律师回复(2)
  • 回复于2023-11-15 11:34:06

    你好,店员取财物收集挪用款项的证据,要求限期返还,如果和店长无关对店长和其他员工不合理

    用户追问2023-11-15 11:39:15
    证据都是有的,她本人都承认了金额,公司对其她本人也采取了实质性的证据,现在公司以管理不善对店长进行处罚
    律师回复2023-11-15 11:48:11
    尽到监管职责的情况下不需要
    展开全部2条回复
  • 许庆敏律师

    月帮助1人

    回复于2023-11-15 11:40:20

    这种情况一般是根据公司制度处理的,没有合适不合适的。

    用户追问2023-11-15 11:46:58
    处罚总是有标准的金额定型,5000是超出了本人月薪资。这个金额合理?
    律师回复2023-11-15 12:02:53
    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处理
    展开全部2条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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