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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3年2月22日,远程教育科技(山东)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用“兼职”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给我发送各类“兼职收益”信息和截图,我在未清楚事实真相的情况下,报了培训课程,缴纳100学习定金。对方引导我第三方平台“先学后付”开通学费分期4800元,之后该公司只提供了课程,未提供试学指导服务。因当时无法支付那么多的学费,对方引导我先学后付开通分期贷,根据法律条例,诱导未成年人贷款。诉求:远程教育科技(山东)有限公司退款,解约

湖北省-荆州市 其他 2023-11-16 00:51:39
用户:152*****667
律师回复(2)
  • 周一律师

    月帮助745人

    回复于2023-11-16 06:41:22

    可以12315投诉处理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2114人

    回复于2023-11-16 10:14:55

    你好,可以私信联系我帮你解除合同

    律师回复2023-11-16 12:06:55
    点击头像可以一对一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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