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3年2月22日,远程教育科技(山东)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用“兼职”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给我发送各类“兼职收益”信息和截图,我在未清楚事实真相的情况下,报了培训课程,缴纳100学习定金。对方引导我第三方平台“先学后付”开通学费分期4800元,之后该公司只提供了课程,未提供试学指导服务。因当时无法支付那么多的学费,对方引导我先学后付开通分期贷,根据法律条例,诱导未成年人贷款。诉求:远程教育科技(山东)有限公司退款,解约
湖北省-荆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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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6 00:5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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