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年4月份处对象,23年5月18日领证
22年买房,首付女方添了10万,房子是他的名字。23年领证前,女方摇下来号,男方把车子过户到女方名下,车现在买了一年吧,当时是16万全款。结婚没有彩礼
三观不和决定离婚,开始商议协议离婚,车子还给他,10万还给我。现在男方觉得吃亏了,在计算从认识到现在给转过的红包(过生日红包,节日一些520红包),并让退还,这些是有转账记录的,婚前婚后都算上16000多;还让退还他家这两年给的压岁钱见面礼等等,这些没有转账记录,都是给的现金他算的是17000。
10万和车真到诉讼一步了,判决能达到我理想结果吗?这么分配在法律中是否合理,能否得到保护?
天津市-市辖区
婚姻家庭
2023-11-17 23:13:25
用户:176*****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