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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买卖账号信息,昨天外地公安局来我的地方找到我。让我去公安局配合工作,配合好不用去他们当地,配合不好抓到她们当地公安局,由于手机密码不记得原因,手机一直都是指纹解锁的,后面通过她们的办法解开手机,他们看我手机信息支付宝转账记录这些,做了笔录签名拍照手指印章问情况,在里面呆了几个小时就回来,我是孕妇,让我这几天过去她们当地公安局解什么人脸识别,给了我三张通知书,扣押决定书1,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违法所得5万元,让我第二天交到指定的银行账户上,收取保证金通知书2,第六十八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缴纳取保候审保证金1万元,取保候审决定书3,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缴纳保证金1万元,事情严重会判刑吗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 刑事辩护 2023-11-20 13: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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