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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8进入公司(郑州市金水区)我于10.28日离职,期间正常上下班打卡,正常办公。 2.离职当天先是和领导请示提出离职,最后口头批准,让我立即办理离职就可以走人了,当然我也是做好交接然后走人的。工资在走之前是答应会正常发放,并且不拖欠的! 3.当时进公司说是15号发薪,后来变成了20号,还是通过微信转账,今天是到了发薪日,正常要发出勤加上国庆法定节假日带薪休假的天数,结果公司不仅不算带薪休假的天数,还正常出勤只给一半工资,理由是说我工作没达到要求,同时突然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来克扣我工资(假期间也有在办公,因为BOSS有200招呼权益,需要用掉)

河南省-郑州市 劳动争议 2023-11-20 22:56:17
用户:156*****859
律师回复(3)
  • 黄嘉玲律师

    月帮助21人

    回复于2023-11-20 23:02:08

    你好,协商不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345人

    回复于2023-11-21 11:26:36

    你好,需要按约定的支付完整报酬,拖欠工资,可以进行劳动仲裁,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举报。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069人

    回复于2023-11-21 11:29:44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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