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苍兰婚纱工作室签订合同,婚纱店老板表示有他们家有婚庆服务,当时给了2000元定金,对方给了收据,婚纱合同盖的小苍兰工作室的章,婚庆服务收据盖的是纪念日婚庆公司章,法人都是同一人,但是法人未告知婚庆和婚纱是不完全独立的运营主体,导致我一直以为他们是一体的,现在婚庆公司已注销,小苍兰婚纱工作室存在,法人不退我定金,我在美团上给小苍兰婚纱工作室差评如何描述事实,未诋毁对方,对方说我侵犯婚纱工作室名誉,因为婚庆和婚纱和分开的,且我在微信上有说过满意化妆服务的,请问对方未提前告知我婚庆公司和婚纱工作室是分开运营,这个行为是否违法,违反什么法,我是否可以起诉他们
江苏省-无锡市
合同纠纷
2023-11-27 22: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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