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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在小区驾驶机动车里和一辆电瓶车发生事故,当时正处于左拐弯,没有看到电瓶车,且机动车没有任何地方有损坏。电瓶车倒在主驾驶位旁。当时交警判全责,因为左拐没有开在小区右车道。 后续我自己越想越觉得不对劲,我自己查看了行车记录仪,记录到了电瓶车,不过确实我没看到电瓶车,且左拐没开在右车道,是有问题的。但是后续才想到且发现应该是对方没刹住车撞到我汽车轮胎上了,并且在轮胎上发现有痕迹。 当时对方是倒地的,说是自己电瓶车的头车撞到了胸口,一开始询问是否喊救护车,但对方说不用。后喊救护车送去了虹桥医院,拍片出来说是胸口处轻微骨裂,住院一周左右。保险处理。 现对方出院,说请了一个月病假,再去保险处理。

江苏省-无锡市 交通事故 2023-11-29 12:59:09
用户:178*****830
律师回复(2)
  • 回复于2023-11-29 13:52:41

    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自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复议。如果受害人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据怀疑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责任认定,有权利要求上一级交管部门或人民法院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307人

    回复于2023-11-29 14:57:49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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