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公司由总经理提前一个月以谈话记录书面记录方式通知本人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约,并双方签字确认。合同到期前2周左右,公司出具到期合同合同不续签的通知给到我,通知内容涉及到补偿金(通知书没有盖公司公章,但是公司人事有以微信的方式发给我)。本人于劳动合同到期一周办理了交接手续,交接手续单上有约定合同到期后到总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并有总经理和本人签字确认。再交接手续单签完第二天,公司反悔了之前合同不续签的决定,继续签。我认为之前公司走的流程都是有效的,虽然没盖章,但有相关领导和人事签字确认,也同样有效,我想咨询的是我不同意公司续签的决定,还能拿到经济补偿金吗
上海市
劳动争议
2023-12-08 13:2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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