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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离婚了,我该要怎么保障我的权益

江苏省-扬州市 婚姻家庭 2023-12-08 21:05:27
用户:187*****555
律师回复(4)
  • 李志峰律师

    月帮助26人

    回复于2023-12-08 21:07:19

    可以联系我详聊一下情况,我会根据你的情况出具相应的建议

  • 阮添涯律师

    月帮助380人

    回复于2023-12-08 21:18:18

    厘清财产情况,协商分割方案,协商不成起诉。如有其他疑问,可电话或一对一咨询我,以便更好维护您的权益。

  • 曹磊律师

    月帮助704人

    回复于2023-12-08 21:28:08

    你好,这个可以点击头像进行咨询和指导的。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61人

    回复于2023-12-08 22:50:43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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