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找了一份保安的工作。保安队长说要求先试用一天,然后签合同。我试用了一天之后又干了一天,但是没有签合同,本来是准备签合同的,但是没有带身份证,所以没有签,第三天突然有事就不干了,但没有签合同,我就直接走了。期间保安队长给我开了一件棉服不干满12个月就在工资里面扣,大概是300~400的样子。我干了两天,走了之后没有工资,因为没有签合同,所以没有工资。但是我不能白干两天,所以我拿了,我把棉服留下了,把其他衣服寄还给了队长。我的身份证在衣服里面被一块儿到了队长的手里面,现在队长要求我把棉服送回去才会把身份证给我,然后没有工资,我两天共计工作24个小时。没有工资我该怎么办?我应该把棉服送回去吗?
天津市
劳动争议
2023-12-12 18: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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