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租车合同(第三方租车公司)三个月 工作在职一个月免除第一个租车租金 不满足以上条件 需要承担三个月租车费用 在本合同中作为乙方就是承租人 没任何合同条款和权益保障 请问该合同是否合法
1 发生时间是在2023年12 月9日 10 点左右在苏州虎丘区林枫路段有两位自称是招聘人员骑摩托车的2位中年男子 面容憔悴 上去问我是不是找工作的 我就抱着试一试态度上了他们的车
2 因为工作面临着各种问题 安全问题 和 准时问题和每天的单量问题综合考虑之下选择离开该工作岗位
3 该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应 是不是作为乙方的我就应该接受他们不合理的赔偿要求 是不是乙方就活该接受这样的命运
江苏省-南京市
合同纠纷
2023-12-18 16:3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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