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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我母亲在肇庆市一家餐饮店打工,该店工作需要分配了一台电动车给我母亲(仅使用),并用我母亲身份证给该电动车上牌。上个月我母亲离职了,要求将电动车过户回店主,店主以电动车一人一户没有名额为由拒绝过户。该电动车仍在店家使用,我母亲担忧因电动车违法使用产生法律责任而遭到连带。 2.诉求为将我母亲户下电动车过户给店家。

广东省-肇庆市 劳动争议 2023-12-28 23:32:53
用户:134*****122
律师回复(2)
  • 刘敏律师

    月帮助1454人

    回复于2023-12-29 08:31:50

    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去法院起诉。

  • 时龙律师

    月帮助2950人

    回复于2023-12-29 13:03:01

    你好,如约定为仅使用,你母亲并未获得所有权,可以要求单位进行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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