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朋友合伙经营一家快递驿站,跟快递公司签订合同是我朋友,日常经营是我负责。但是快递公司自2022.9月份至2023年8月份的派件费用一直未结算给我们(合同约定驿站派件,公司需要支付派件费用)期间快递公司给出的账单中出现多笔高达数万元的罚款,无任何明细,我要求公司提供明细 公司不提供,我不能接受无任何理由对我进行罚款。合同于2023年9月份到期 公司仅退回快递押金,至今未支付2022-2023年派件费用,协商一直无果。我应该如何通过法律途径来要回这笔费用。
江西省-南昌市
合同纠纷
2024-01-13 18: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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