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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对象在一起四年多了结婚了没有领结婚证,然后他家给了十八万八的钱,然后我们用来买房子了但是房子写的是我妈的名字,我给他在一起四年多怀孕了三次都没有保住是我自己的身体原因,现在我不想过了人家要我把钱退回去

湖北省-荆州市 婚姻家庭 2024-01-17 22:59:06
用户:178*****120
律师回复(4)
  • 回复于2024-01-17 23:29:45

    根据新的司法解释规定,你们同居时间比较长,并且怀了几次孕,所以即使退还彩礼,也不用全退。

  • 回复于2024-01-17 23:30:14

    有共同在一起生活四年多吗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64人

    回复于2024-01-18 13:11:15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没有登记结婚的须返还彩礼。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001人

    回复于2024-01-18 17:13:44

    如果你们在一起共同生活了,这个不需要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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