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女方谈好说离婚给男方孩子那边每个月一千的抚养费,但是签字的时候反悔了
目前问题是有,在结婚之后大女儿是由女方带到4.5岁左右,小女儿带到2岁左右就走了,期间女方没有工作收入来源,婆家娘家两地居住,男方与父母外出工作,所有产生的费用是由男方及男方父母所出。女方走之后的几年孩子一直是男方及男方父母抚养,在男方这边上学,女方没有共同与孩子相处过,只偶尔打过电话。
男方这边:女方反馈男方打过他,但是没有证据且男方说并没有动手,且目前男方本人欠债,征信黑了,但是男方父母有能力抚养孩子
请问这种情况,孩子归男方抚养且女方付抚养费胜诉的机会大吗
或者最后会是孩子会判给女方吗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婚姻家庭
2024-01-18 19:5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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