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5 号晚上 17 点 26 分在兰州市城关区武都路西向东对方车占道我的非机动车道停车我借道超车然后到她旁边她刚好起步走了她的左前叶子板撞到我电动车的右后车屁股上面了然后交警队给我判的全责她又和我要了两天的误工费她是网约车我说我一个月后发工资换她非得逼我让我一周换然后她现在要起诉我,道理交通法写着只要非机动车和机动车发生事故非机动车不是故意造成的事故的话机动车也是要承担百分之 10 的责任但是交警队给我判了全责这个她要起诉我让我还钱

甘肃省-兰州市 交通事故 2024-01-28 17:37:00
用户:177*****260
律师回复(1)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23人

    回复于2024-01-28 20:16:01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相关咨询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77*****260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