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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经40天,于2024年1月13日去南昌仁爱妇产医院就诊,当时检查HCG阴性,医院妇产科以1月14日做了一大堆手术和用药,很多药物是怀孕禁用的,术后10天发现怀孕35天了,这些手术和药物对胎儿影响巨大,这是医院的差错甚至属于医疗事故!
江西省-南昌市
医疗纠纷
2024-02-02 10:35:41
用户:136*****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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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1)
易磊
律师
月帮助2109人
回复于2024-02-02 11:45:00
医疗事故的话,这个需要去做医疗事故鉴定。
咨询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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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做手术出院后医生没有交待任何的术后注意事项,也没有开任何的药物,导致术后伤口愈合不了,伤口溃烂,去医院检查医生要求二次手术,并且还要做一大堆检查,该怎么办
1.患者于2021年10月8日至10月19日在院方做左眼倒睫手术,从手术后到出院,眼睛一直剧烈疼痛,病情极不稳定,医院不能对症下药,在患者及家属的要求下,院方负责人陪同患者一起到当地人民医院做了全面检查,当时的结果是左眼已经失明属于绝对期青光眼,右眼视力也下降。 2.2022年4月14日,市医学会出具的医疗事故鉴定,鉴定此次属于四级医疗事故,院方负主要责任。
末次月经后上医院检查,做B超,验尿,医生均说没有怀孕,而是开了一大堆治疗盆腔积液的药物,当天晚上我还吃了一副药,吃了药头晕乎乎的,几乎晕过去,第二天我换家医院验血,数据显示已怀孕,现在我宝宝还有一个多月就出生了,我还要投诉之前那家医院吗?
3月22号在某医院做的无痛人流手术 4月5号复查,术后有残留,需要二次手术,做了二次手术 4月15号复查,医生表示没有什么大问题,开了一盒芬吗通药物,表示5月5号没有来月经要来医院检查 5月13号没有来例假,去医院复查,血检告知我可能再次怀孕,为确定让我第三天再次检查 5月15号我换了一家医院检查,被告知没有怀孕,上次术后有残留,需要第三次清宫。 我第一次清宫手术有残留需要二次清宫,故我做了二次手术,二次手术后复查明确告知我手术后没有问题,恢复的不错,因没来例假我再次检查,医生告知我可能是再次怀孕导致月经不来,让我隔两天再次检查。而我换了一家医院检查告知我是手术依然有残留。
我上周得了荨麻疹,去医院皮肤科挂号,医生让住院,但当时月经推迟了一周,怕怀孕。医生又让去妇科做检查,抽血检查后,医生说没怀孕,安排了住院。住院一周,出院后,过了五天,我又去医院抽血检查,怀孕至少35天了。住院期间的使用药物是孕妇慎用的。医院有责任么?能要求什么赔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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