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有一辆客货两用车,一直在当地办理客货两用道路运输证。前几年当地运管所职员说不再办理客货两用道路运输证,但是已经有证的车辆依然可以运营。直到今年,当地运管所职工换了一批,这批运管所新职工执法人员在车辆载有乘客的情况下判定属于非法运营,并扣车且罚款1万。
从被扣车的车主角度来说,并非是车主不配合或是故意逃避办理相关证件,且车管所原职工说明了可以继续运营。但车管所新职工对车辆直接判定非法运营这种处理是否合理?如何拿回车辆并把罚款降到最低?
若是车主坚持不取回被扣车辆、接受罚款会有什么影响?会涉及到影响自家孩子考公的政审吗?
云南省-临沧市
侵权维权
2024-02-05 23: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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