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与前夫于一月五日离婚,离婚原因是因为他在与我认识之前两三年就在以贷养贷,当时我并不知道,我是在2023年十一月份左右银行打电话才知道,而且时间跨度长达接近十年,我们是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四号领的证,婚姻存续期间他的借贷我没有签过字,也没有见过任何一笔欠款,我们离婚的协议规定,他补偿我十万块钱,孩子归我抚养他出抚养费,他婚前名下的房产我不分割让他用于还债,但目前出现变故,他的父亲知道了这件事之后,因为房子首付款是他父亲出的,但是这些年的房贷一直是他再还,我担心他父亲要求卖房分钱,但如果这个样子的话,那么我前夫还款上岸的日子遥遥无期,而他的工作能力并不强,我可以要求他一次性付清孩子的所有费用吗?

河南省-郑州市 婚姻家庭 2024-02-07 19:02:29
用户:136*****719
律师回复(1)

相关咨询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36*****719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