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发生在2019年的2月,河南南阳。
当前情况是,同村的朋友突然说,我2019年借他两万块钱还没有还。说我最初借了他三万块钱,约定1000块钱利息。后来要还钱的时候,我只还了一万一千块,剩下的又因为急用转借走了。他说他还欠他哥哥两万块钱,让我到时候直接给他哥哥。今年农历腊月二十七的时候,他和他哥哥闲聊说到这件事,他哥哥说我没有还,所以他来找我要钱。对我而言,我对这整件事都毫无印象。我查了银行流水,根本没有这笔钱的下落,而且那个时候我手头有钱,没有理由借。他那边也没有证据证明这件事,只说当时给的现金,具体时间记不住了,因为两家关系好,也没有什么借条。请问怎么能在不伤害两家感情的情况下处理呢?
河南省-南阳市
债权债务
2024-02-11 11: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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