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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2024-10-21日在成都市西区医院骨科行小腿玻璃取出术,期间小腿偶有抽筋疼痛,曾被告知属正常,与2024-02-10发现小腿内侧出现凸起,去卫生院考虑感染,吃了几天消炎药加止痛药,未好转,与02-14日去医院检查照片,发现异物,考虑是原先没取干净,遂又回西区医院检查,取出3厘米左右的玻璃碎片。诉求就是,希望医院给个说法,加赔偿,对以后行走有没有影响,赔偿多少

四川省-成都市 医疗纠纷 2024-02-16 09:53:11
用户:182*****439
律师回复(2)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984人

    回复于2024-02-16 10:10:20

    您好,注意保留证据,封存病例,可以要求医院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注意保留证据。

  • 易磊律师

    月帮助1877人

    回复于2024-02-16 13:24:21

    建议先找你们当地的卫健部门备案,然后去做医疗事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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