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的是欠债不还的问题,我的问题如下:
情况概述:写有一张纸质版借条,借条内容为:[今借到×××(身份证号码)现金人民币叁万元(¥30000元),并规定于2021年10月1日全部归还。落款为:借款人:××× 身份证:××× 日期。]期间有向借款人催还,但借款人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最终只偿还了2100元(微信转账还款),剩余27900元未偿还。我想咨询的问题如下:
1.我有对方的身份证照片,但是对方的身份证地址不是他的居住地,很早就定居在别的城市了,具体地址不清楚,起诉时填写送达地址应该填写那个。
2.我目前居住在广州市白云区,起诉时选择法院可不可以选择白云法院,需要提供什么证明。
广东省-广州市
债权债务
2024-02-18 17:2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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