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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故地点:我爷爷骑两轮电动车被小轿车撞倒,地点在福清市城头镇 现在情况:车祸后爷爷在医院医生说是植物状态,成为植物人了,交警的责任认定书还没出来 咨询问题:我爷爷骑电动车没有带头盔,车牌是蓝牌,但是没有驾驶证,电动车不是国标车,是去年就已禁止的车,现在被定为改装车。 行车记录仪显示是小车超车撞了我爷爷。 那事故是我爷爷次责,主责,还是全责。

福建省-福州市 交通事故 2024-02-19 09:18:48
用户:181*****855
律师回复(2)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98人

    回复于2024-02-19 09:35:01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 刘敏律师

    月帮助1399人

    回复于2024-02-19 19:33:51

    具体看交通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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