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以谈恋爱交友为目的,但并未确认双方关系,对方谎称自己是大老板,过年互发红包,并且承诺给对方5位数大红包,在未到期间“大老板”向对方索要金钱称为赞助,多次以虚构事实理由向对方索要共计10994元,例如对方过年32岁,却说自己今年本命年,需要购买本命年红衣服为由向对方索要,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定为诈骗罪

湖北省-武汉市 经济金融 2024-02-20 13:23:40
用户:177*****347
律师回复(6)
  • 王香妮律师

    月帮助245人

    回复于2024-02-20 13:24:27

    建议一对一详细咨询全面沟通

    律师回复2024-02-20 13:24:59
    协商不成可以报警试试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416人

    回复于2024-02-20 13:25:19

    有诈骗情节,能否构成诈骗罪还需要进行侦查,另外对方索要是可以拒绝的。

  • 易磊律师

    月帮助1806人

    回复于2024-02-20 13:25:28

    仅仅是虚构年龄这一块很难定诈骗。假如对方跟你这边交往所有的圣人信息全部都是假的。

  • 王凤祥律师

    月帮助1人

    回复于2024-02-20 13:25:31

    可以去报警试试 但是难度有点大的

  • 占静律师

    月帮助1121人

    回复于2024-02-20 13:27:02

    若对方的很多信息,都是虚假的,可以去报警处理,

  • 罗永亮律师

    月帮助26人

    回复于2024-02-21 07:25:08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数额较大财物,10994元,已经达到诈骗罪刑事立案标准,可以本人亲自去派出所做个笔录,是否能够认定诈骗罪,还需要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

相关咨询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77*****347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