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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本人于2024年2月21日7:44左右携带单肩包(内有1.3w现金、身份证、银行卡、购物卡、贵重化妆品等)乘坐滴滴app派单车辆鄂AAF2235从武汉市洪山区东湖景园c区东北门(有监控)前往武汉市高新大道666号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停车场,约8:15左右下车,监控可见未携带单肩包下车,遗失。8:41致电司机询问是否见到本人包包,司机称我下车后,接了两单,司机本人称未见到包包,警方联系两名乘客也称未见到包包。 诉求:追究平台和司机未按要求配备摄像头,导致贵重物品遗失无法查询车内视频的责任, 并且要求其积极配合调查,若无法寻回物品,要求其赔偿。 其他信息:司机从第三方接到滴滴派单,行驶

湖北省-武汉市 经济金融 2024-02-21 21:05:47
用户:173*****337
律师回复(1)
  • 肖奥律师

    月帮助349人

    回复于2024-02-28 14:16:46

    您好,这种情况只能根据你的描述结合警方的侦查来确定了,如果物品特别贵重,可以向客服申请锁定司机账户,禁止司机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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